8月25日上午,在县人民法院第二、三审判庭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杨福兰诉田金波、杨开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临澧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陈长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县人民院根据常德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旁听百案庭审活动方案》的要求,又一次邀请了15名县人大代表参加案件庭审的旁听。
县人大代表分为两个小组,仔细旁听了3个多小时的审理后,他们与主审法官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法院对在前两次听审过程中代表所反馈的意见均得到了有效整改,现在的庭审活动更加规范了。一是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进一步加强,气氛较好;二是庭审的程序紧凑,效率较高,听审的这两件案件均能当庭调判;三是适用法律准确,体现了公正司法。此外,县人大代表们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又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
副院长周海清表示,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使法院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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