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办函〔2008〕32号
中共临澧县委办公室 临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 “十佳敬老好领导”、 “十大孝亲敬老之星”、“五好老干部”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精神,弘扬敬老美德,宣传敬老典型,展示新时期老干部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评选“十佳敬老好领导”、“十大孝亲敬老之星”、“五好老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十佳敬老好领导 1. 评选对象为现任乡镇(区)、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 2. 尊老敬老意识强,坚决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3. 经常听取本单位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 坚持定期走访看望老干部,并联系1—2名老干部。 5. 所在单位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好,保障有力。积极创造条件,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老干部无集体上访,无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二)十大孝亲敬老之星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情操高尚,崇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实际行动弘扬敬老优良传统。 2. 孝敬、护理父母、公婆、岳父母或其他长辈,事迹感人;尊重理解父母再婚,视继父母为亲生父母。 3. 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积极支持老年人参加有意义的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4. 积极参加社会敬老、养老、助老公益活动,热心投资老年人公益事业或老年福利事业。 5. 在为老年人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受到服务对象、单位和公众的一致好评。 (三)五好老干部 1. 政治学习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 遵纪守法好。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珍惜和维护离退休干部的荣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和邪教,密切联系群众,积极维护支持党政领导班子开展工作。 3. 发挥作用好。积极投身于关心教育下一代、老科协、创建文明社区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繁荣老年文化事业,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发挥表率作用。 4. 锻炼身体好。坚持科学养生,积极参与并倡导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生活、心理健康。 5. 教育子女好。家庭成员互相尊敬,互相关心,团结向上,和睦相处,子女及家属模范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做贡献,成绩突出。 二、推荐方法 乡镇(区)以本乡镇(区)为推荐单位,县直单位以归口管理部门为推荐单位。凡被推荐的“十佳敬老好领导”、“十大孝亲敬老之星”、“五好老干部”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其中,“十佳敬老好领导”、“十大孝亲敬老之星”候选人要有典型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材料一式两份,于2008年7月20日以前送县老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591818)。 三、评选表彰 推荐人选由县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正式人选,其中敬老好领导10名,孝亲敬老之星10名,五好老干部80名,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重阳节前召开大会予以表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好本次推荐工作。 附件:1. “十佳敬老好领导”、“十大孝亲敬老之星”和“五好老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候选人推荐表(样表)
中共临澧县委办公室 临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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